佛山日報訊 記者李祥銳報道:明明是小區公共停車位,卻被人私自改建成工具房和簡易辦公房。近日,高明區城管執法局派人到該地核實情況,準備啟動強拆程序。
高明大道旁的某小區內配建了一個地下停車場,多年來一直供業主免費使用。前段時間,有人將其中幾個車位圍蔽,砌上磚墻,將停車位改造成兩間雜物工具房和一個簡易辦公房。
收到小區居民反映后,相關部門即刻派人到現場核實。經查,這個車庫的土地用途屬于停車位,中間沒有更改,說明這次改造屬于私自變更土地用途,屬違法行為,應予以拆除。
相關部門經過前期宣傳和勸導,已經要求違法行為人盡早將違建內的工具和設備全部搬離。經過研究討論,相關部門也獲批準實施強拆工作。區城管執法局昨日派人到現場,再度核實并確認違建情況,為啟動強拆程序作準備。
區城管執法局工作人員提醒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350條規定,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合理利用土地,不得改變土地用途;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,應當依法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。市民在改變土地建設用途前,必須先向相關部門報批,等待審批部門同意才能動工。
此外,當天區城管執法局工作人員還前往龍亨酒店附近,核實另一片違建廠房的情況。該工作人員表示,接下來,他們將在其他部門的配合下,對這些違建進行測量,在確保建筑物主體安全的情況下,拆除部分違建。
據悉,近年來高明區大力清理區內違建。僅今年1月~2月,全區就拆除違法建筑240682平方米,按年度計劃,第一季度拆違任務已全部完成,有效保障了高明土地利用。
編輯|何欣鴻